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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小组被指挪用村民330万集资建房款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5日  来源: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whzmlvshi.cn/

  村里要统一建新房,按要求每户村民需先交首期建房费用2万元。村民将钱交到村小组,由村小组财务彭定国统一保管并拿去存到银行,可不到几天功夫,村民们便发现300多万元建房款已不知去向,村民要求查看存折,却被告知“没有经侦大队的配合不准查账”。近日,南丰县市山镇梓和村彭家堡村小组村民向本报反映。

  330万元建房款村民不知去向

  据村民介绍,彭家堡村小组地处南丰县郊区,由于搞城市建设,村里的土地大部分都被征用了,今年3月,经县政府批准,同意从被征用的土地中返还一部分给村民统一建新房。经村小组决定,每户村民须在3月底先交首期建房款2万元,钱统一交到村小组,共计330万元。

  村民彭小武告诉记者,当时村小组干部将建房款存入了当地一家农村信用社,由财务保管彭定国代存代管,当时约定必须专款专用,每用一笔都要由5名村民代表进行监督。“可是钱存入银行没几天就被彭定国私自取走了,若不是银行(信用社)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我们还蒙在鼓里。”

  听说钱被彭定国取走了,着急的村民去问村民代表,5名村民代表均表示不知情。于是村民又找到村小组组长彭老仔、会计彭三明和彭定国,要求查看存折数额。“但他们根本不予理睬,问烦了就干脆说不准查账,你们(村民)要告就去告。”为此村民多次向村委会和镇政府反映情况,“但就是没人管”。

  记者实地采访多次被“晾”

  11月20日,记者来到彭家堡村小组,在村民的带领下找到了村小组组长彭老仔,彭老仔了解记者来意后表示,“钱应该都在账上,但如果要查账,需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配合”。记者表示不是来查账的,而是应村民要求看看村民存在存折上的建房款。彭老仔告诉记者,存折由彭定国保管,而彭定国收橘子去了,要到晚上才能回来,并当着记者的面给彭定国打电话,约好晚上与记者见面。

  当晚,记者来到彭老仔家中,只见彭家大门紧闭,记者拨打彭老仔的手机,接听的是彭老仔的妻子,她表示彭老仔有事外出了,没有把手机带在身上。随后记者来到彭定国家中,没见到彭定国,其手机也关了机。

  当晚9时,记者再次试着拨打了彭定国的电话,此前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的彭定国接通了电话,他表示,村民的建房款的确是由他保管,但如果记者要查账,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配合。记者再次表示不是查账,只是看一下存折上的存款数额。彭定国称他一人作不了主,须经村小组组长同意,在记者表明已征得村小组组长同意后,彭定国与记者约定次日早上8点半见面。

  第二天早上,记者如约来到彭定国家中但未见到彭定国,记者拨通彭定国的手机,对方表示已在山上收橘子,所以没空见记者。而当记者追问什么时候有空时,他告诉记者要十几天以后。

  □ 村支书:

  只能由纪检去查村小组的账

  记者于是拨通了梓和村村委会沈支书的电话,沈支书在办公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告诉记者,彭定国代管的村民建房款,其账目绝对没问题,也不会不知去向,并表示村民从未向村委会提出过要查账。

  而当记者追问:“既然你肯定账上钱没被挪用,那么就是看过账目了。”沈支书立即改口称并没有看过,也不清楚资金是否不知去向了。

  记者又问:“现在村民提出要看账,村委会对这事管不管?”沈支书回答:“这事村委会管不了,村委会也不能去查村小组的账,只能由纪检去查。”

  而对记者询问村委会是否对村小组的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问题,沈支书给予了肯定的回答。

  随后,沈支书同意由他把彭定国约来与记者见面,并请来了市山镇政府驻片的干部吴片长,吴片长见到记者后,与沈支书商量,由他们共同去联系彭定国。

  但记者当天从上午一直等到下午下班,也没有等到两人的回音。

  □ 检察院:

  建房款被挪用约百万元

  据村民反映,早在10月17日,他们就曾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现在经侦大队已经介入调查。记者于是来到南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了解情况,但被以“该案情况复杂”和“正在侦查之中,不宜对外宣传”为由拒绝。

  由于彭定国迟迟不肯向村民出示有建房款的存折,村民于是将情况反映到南丰县检察院。接访的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表示该案属于经侦大队的办案范围,并表示将督促经侦大队尽快查清村民建房款的下落。次日,检察官告诉记者,经过经侦大队的初步侦查,发现由彭定国保管的村民建房款确实出现了被挪用的现象,挪用金额在100万元左右,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而据村民反映,除了330万元建房款外,还有建房承包商向村小组交纳的100万元工程押金,也是由彭定国一并保管的,但这笔钱目前也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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