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从秭归县刑警大队传出消息,随着犯罪嫌疑项某刑事拘留后供述,发生在秭归县和兴山县的18起商铺盗窃案成功告破。( 盗窃罪咨询成都律师)
4月20日晚,犯罪嫌疑人项某将茅坪城区屈原路16号的华新水泥门市部的玻璃门插销撬坏,盗走现金8270元。接到报警后,秭归县刑警大队侦查发现,这起盗窃案与茅坪、水田坝和归州发生的几起案件作案手法相似,初步锁定为水田坝乡上坝村的无业人员项某所为。县刑警大队立即部署了抓捕项某的行动。
5月9日晚上10时许,县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陈新勇、侦查员王旸在茅坪城区一家夜市摊点发现了项某,立即进行了合围,项某正想逃跑,被侦查员紧紧抱住并抓获。经过突击审讯和政策攻心,项某交代了18起商铺系列盗窃案是他所为。自去年以来,项某流窜到茅坪、水田坝、归州和兴山等地,采取撬玻璃门或窗户的方式盗窃商业门店的物品和现金,涉案金额共5万多元。
公安民警认为,有些盗窃案与市民防范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
秭归县刑警大队侦查员王旸说:“通过勘查我们发现,临街的商铺只有一个简单玻璃门,锁也不是蛮牢固,有条件的要把玻璃门锁换成金属的和钢制的具有防盗性质的话,可以有效的减少这种案件的发生。如果里面有贵重物品的话要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如果不能值班就不能在商铺放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卖手机或者是卖电脑啊,最好是装上视频监控录像,一旦发生案件的话,我们也可以通过视频监控录像抓获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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