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亳州谯城区副区长郑波受贿20余万受审
发布时间:2016年2月2日
来源: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whzmlvshi.cn/
亳州市谯城区原副区长郑波,在担任薛阁办事处主任、书记期间,涉嫌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协调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资金拨付和人事安排中,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受贿20余万元,此案昨日上午在涡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亳州市金龙房地产公司为感谢时任薛阁办事处主任的郑波在房地产开发及解决工程欠款中给予的帮助,先后送给郑波11万元。检察机关另审理查明,郑波还在其他房地产开发以及人事安排方面涉嫌收受钱款十余万元。
昨天的庭审过程仅持续了近50分钟。被告人郑波对所有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在经过短暂的5分钟休庭后,审判长宣布,被告人郑波的受贿罪名成立,法庭将综合考虑控辩双方和被告人的辩护意见,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