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派出所长买处强奸少女,为回报关照卖淫场所,女孩才13岁,先后遭3人性侵,痛苦不已。不知廉耻的官员简直就让人恨之入骨,真想象不到他平时是怎么当官的。近年来,少女受性侵案多发,祖国花朵的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执法者要加大对强奸行为的处罚。
事件回顾:
派出所长买处强奸少女
7日,广西桂林市政法委透露,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5日对全州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原所长吕宏因犯强奸罪、协助组织卖淫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3月21日,广西区内一家媒体以《全州13岁女生遭派出所长“破处”》为题,报道了县某镇初一女生,在放学回家途中被人强行带至县城,并以“开水烫脸”“沉入湘江”等手段要挟,威逼接客“破处”。这名女孩先后遭3人性侵,为首者是该县一新上任的派出所所长。家属质疑,派出所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
法邦时评:
强奸罪的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广西派出所长强奸少女,情节恶劣,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在量刑范围之内。
网友评议
这种官员不腐败都不可能
@千里马:中国的派出所长强奸,嫖娼是两高司法解释造成的国情,很难惩治,他们知法犯法,是中国司法腐败的根源。
@今日微说:本应维护一方平安的执法者,却成祸害孩子的禽兽。如此角色反差让人难以置信,这样的现实恶例要求政府和全社会进一步重视公务人员素质提高。公务人员讲究节操、追求高尚、尽职尽责,社会正义才有基本保障。
@口直心快不拐彎:这种官员不贪污吗,打死我都不行。
结语:
在我们居住的这个社会里,每天要发生多少起伤害女性身心健康的性强迫事件而每年报告的强奸事件又有多少有多少女性不愿意报告自己被强暴的经历。强奸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女性遇到被强奸的情况的时候,最好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