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061168997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动态

一个国企董事长的歧途人生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9日  来源: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whzmlvshi.cn/

自编自导 自卖自买

2002年5月,上海某工业品公司为了解决职工安置分流工作,决定将持有的下属子公司即上海某日用品公司51.25%股份退股转让套现,并委派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该日用品公司董事长许某负责此项工作。

当时,许某感觉机会来了,他当时想外面企业转制“搞花头”的事情也很多,也没听说过有人出过什么事情,所以他就动起了歪脑筋。他知道这家公司很有发展前途。他想买下这家公司的股份,但他知道,公司不可能同意股份直接转让给他,必须要在里面做点手脚。

他开始四处做起了思想工作,把自己的意思说成是公司的意思。许某对大股东顾某讲由于担保原因,银行要查封他们工业品公司资产,为了规避风险,决定将该日用品公司51.25%股权转他们的关联企业,以后许某又对顾某讲工业品公司转让给关联企业的股份后来再转到他个人名下,是他们工业品公司的意思,同时表示将前次顾某让给工业品公司2.5%股份还给顾某再加1.25%股份给顾某,顾某心想这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事,就同意转让。

他对几个小股东讲,上海某工业品公司为了安排下岗人员急需资金,想把这家日用品公司51.25%股权转让给他们的关联企业,作为小股东,见公司经办人员这样讲,也没有提出异议和主张“优先购买权”。小股东只好在有关决议书上签字。

“初战告捷”,许某“喜不自禁”。

接着他找到了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董事长付某和总经理徐某帮忙,两人都是这家工业品公司的老职工,对许某也比较熟悉。况且两人又看到他带来的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有关同意转让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股份的决定,认为这是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正常的股权转让事宜,许某是代表工业品公司来找他们的,是工业品公司安排的正常工作,再想到许某当时是该工业品公司有相当地位的干部,没有怀疑他有其他目的。于是付某和徐某信以为真,当时一心以为是在帮工业品公司的忙,也没想过从中牟利,并把这次帮忙作为老职工对老单位的感情体现,所以两人当时就向许某表示,同意以自己的国际贸易公司的名义过渡股份。

许某提出,这家国际贸易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足以接受日用品公司的股份,需要再找一家公司来帮忙。徐某好人做到底,又打电话给上海某不锈钢有限公司的经理柳某,说是想借用该不锈钢公司名义帮上海某工业品公司的忙。徐某说是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有个企业要改制,有朋友想收购,但该工业品公司规定不能直接将股份卖给个人,所以希望借不锈钢公司的名义过渡一下,用不锈钢公司名义收购这个改制企业的股份过渡后转到那个朋友名下。当时徐某还向柳某讲清楚,整个过程不需要柳某出资金,因为柳某对徐某比较信任,所以就同意帮这个忙。

许某趁热打铁,拿来许多材料让付某和柳某盖章,主要是两份合同,一份是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及上海某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向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收购上海某日用品公司的股份。另一份是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及上海某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将上海某日用品公司的股份转让的合同,许某在这儿做了手脚,在这份合同中的受让人是空白的,付某和徐某帮了很大的忙,也不知道最后股份卖给了谁。

表面上看,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及上海某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股份。但一两天后,上海某国际贸易公司及上海某不锈钢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转让给了许某。通过两次转让,上海某工业品公司所持有的上海某日用品公司51.25%股份转让给许某47.5%,转让给顾某3.75%。实际上,许某凭着自己的13万元人民币以及借来的80万元人民币买下了公司47.5%的股份,成了这家公司的大股东。

就象做了一个游戏,椅子还是那个椅子,人还是那个人,许某就象变了一个魔术,就从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成了民营企业的董事长。许某的心里很是得意。

隐匿资产 一箭双雕

他更得意的是,在此前,为了将公司净资产压得越低越好,他还做了一个手脚,为降低上海某日用品公司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许某指使该日用品公司财务王某以虚构支付税金为名,以增加成本、减少利润的方法隐匿净资产188万余元。

为了减少风险,狡猾的许某来了个口头授意,他想,到时,帐是财务做,字不用他签,因为是口头授意,他可以不负责任,推卸责任,另外,因为有审计和上级公司两道审查,他的口头授意还很容易被掩盖掉。

等他担任董事长,股份转让手续完成后,他又指示财务王某将隐匿的净资产188万余元以转增资本公积名义转回公司帐内,从而将上海某工业品公司应得的51.25%股份净资产额即96万余元予以侵吞,实得赃款89万余元。

许某后来交代,他这样做,可以一箭双雕,因为公司净资产被压低,在收购时他至少少付90万元左右。而反过来,188万余元以资本公积名义转回公司净资产后,他按比例实际上占有了90万元左右。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于2006年12月接群众来信举报反映上海某工业品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原负责人许某在对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进行改制的过程中有重大贪污嫌疑。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这个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居然有应付税金,以此展开侦查,经过大量内查外调,一举突破了此案。

最后查明,许某于2002年5月至2002年8月担任某工业品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上海某日用品公司董事长期间,为了达到个人入股并占有国有股份的目的,违反规定采取欺上瞒下的手法,以个人名义低价购得上海某日用品公司47.5%股份并担任董事长,在此同时,他采取隐匿公司净资产的方法,将上海某工业品公司应得的51.25%股份净资产额即96万余元予以侵吞,实得赃款89万余元。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许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规定,构成贪污罪。鉴于许某有自首情节以及许某家属已退赔赃款人民币89万元的具体情况,许某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没收财产人民币五万元并追缴尚未退赔的赃款连同已退赔的赃款人民币89万元发还被害单位。

翻开许某的人生履历,更是让人叹息,他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有着令人羡慕的工作。因为工作能力强,他很受公司领导的赏识,前程一帆风顺。他有着令人羡慕的家庭,家庭和睦,妻贤子孝,妻儿都有着不错的工作。他本该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党和国家多做贡献,为自己的家庭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但是他没有把握好自己,走上了歧途。正如他在自己的亲笔供词里深刻剖析的,是一个贪字毁了自己,总觉得自己聪明,算得巧妙,结果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

掩卷沉思,国有企业的监管漏洞确实是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许某自卖自买还轻易地将公司净资产188万余元隐匿在帐外,竟无人知晓。我们要继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充分发挥反腐的法律法规在管人管事方面的作用,更要抓好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督,加强教育,确保国有资产不再流失。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61168997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