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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有效性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5日  来源: 威海知名民事律师     http://www.whzmlvshi.cn/

  目前,房屋租赁市场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方面又缺乏监管。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签字后就认为可以受法律保护了。而很少去考虑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一旦出现纠纷就要确认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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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1)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1%计算。从法律来说,这种约定因滞纳金过高有失公平,属于可撤销条款。(2)用租来的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属实,则在出租人明知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这样的租赁合同均是无效的,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租金依法没收。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还存在争议,通常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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